馬恩國家族爭產 同父異母姐質疑父再婚無擺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3/11 16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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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故名畫家馬家寶1985年因病去世,未有立下遺囑而遺下逾200幅畫作予獨生子、民建聯成員大律師馬恩國,自稱為馬恩國同父異母的女子馬蕭蕭,向馬恩國母子興訟爭奪遺產案今續審。

原告馬蕭蕭則供稱,在她於4、5歲有認知以來,與父母居於長洲木屋,1964年年底,父親在旺角開畫室,並形容比長洲木屋「靚好多」,她又指當時父親每日在旺角教完畫後便會回長洲,而她每逢學校假期,都會與母親到畫室過夜。及到60年底,父親回長洲的次數減少,並叫母親不用到畫室幫手,兩人其後經過一次激烈爭吵後於70年分開。馬蕭蕭指父母分開後,她仍與父親見面,父親亦會給母親家用,每月約200元,並指父母分開後,母親與馬蕭蕭的祖母仍常見面,關係非常好。馬蕭蕭又指,她其後知道父親與馬恩國母親譚惠敏結婚,她與譚雖彼此知道對方的存在,但關係一直淡如水。

被告一方則指,譚與馬家寶註冊的日期70年4月28日,但譚指馬家寶出於愛惜妻子及婦女的尊重,兩人決定將結婚日期定為3月8日,故馬蕭蕭曾質疑譚刻意更改日期,掩飾她未婚懷孕。馬蕭蕭則澄清指,她是質疑譚與父親沒有擺酒。